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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1-19 15:48:14

  8月24日上午,王三运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五章四十一条,确立了“治超”工作的原则、体制、机制,对源头治理、路面治理和责任追究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

  一是明确了“治超”工作体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规范了源头“治超”行为。强化源头监控,明确责任主体,对车辆的生产、销售、改装实施监管,对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经营者和货运车辆驾驶员都作出义务性规定。

  三是规范了路面“治超”行为。完善了“治超”监督检查措施,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治理超限超载监控网络,按照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检查;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应当以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规定了责任倒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倒查装载、配载的货运源头单位、车辆生产或者改装企业、车辆所属单位、途经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等单位或者个人的过错责任。

  《办法》全面规范了“治超”行为,必将对巩固“治超”工作成果,推进“治超”工作长期有序开展起到积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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