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治超机构和编制的落实,抓好治超站收尾工作。
二是按照合理、规范、适度集中的原则,选择与公路基层站所较近、适合执法的地方布设流动执法点,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流动执法,填补治超盲点。
三是积极主动参与治超联合行动和华东片区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大力合作,适时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冲卡闯卡等违法行为。
四是做好公正执法工作,通过信息化解决地区认定标准差异、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升公正执法水平。
五是强化行业联动,加强与运管、交警在路面治超的结合,尤其是在违法信息交换和后续处理方面的合作。
六是深入开展治超督查工作,继续通过开展全省性督查、聘请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提升纠风治乱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