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亳州市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该意见以加大投入、提高治超工作科技化水平为重点,明确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经费投入,用3年时间,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城市进出口和关键节点上增设高速预检系统,配备视频监控和电子自动称重设施,对过境超限车辆进行电子取证,为非现场执法提供证据。同时,进一步明确交通公路、运政、公安、财政等部门职责,要求完善市治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调度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1次,重点加强对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布置、检查、监督、协调和落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把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政府效能考核内容,经纠风部门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效能加分或减分,推进科技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切实的成效。
会议强调,出台《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推进我市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依法严管、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广泛宣传,严格文明执法,注重源头治超,推进科技治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我市治超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我市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