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路局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理论联系路政执法实际,强化研究、讲究方法,不断创新执法机制,通过处理好四个关系,打造工作亮点,有效推进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是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始终坚持堵疏结合,对于超限运输、隐蔽部位违章搭建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公路附属设施,通过宣传、走访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协助老百姓解决具体问题。
二是处理好“教”与“罚”的关系。始终将“处罚是手段,规范是目的”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宗旨,认真对照各自职责,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贯穿于路政执法工作全过程。以宣传教育为主,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对屡禁不止的超限超载,抛洒运输、非法占用公路用地、违法设立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管重罚,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对执法过程中拒不接受处理,或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无理取闹的,联合地方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正常的路政执法秩序。
三是处理好“先”与“后”的关系。在工作中既全面铺开,又重点推进。定期组织召开交流会,选择具有代表性,通知整改的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以人为本,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四是处理好“标”与“本”的关系。在抓好日常执法的同时,不断强化抓好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治好“本”。针对超限运输率居高不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统一,确保整治一点、巩固一点,处理一个、教育一片,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路政执法环境的根本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