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榆林市近来消息,榆林市目前出台新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细则,规定车祸受害人最高可以获得上万元的救助金。
近日,榆林市召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榆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人员最高可申请到1万元的救助基金。
救助资金来源:拨款、补助等
据了解,榆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救助基金来源包括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的专项拨款、省财政厅的财政补助等。
救助限额: 最高为1万元
救助基金细则中明确,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市级救助基金的15%用于全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补助、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如果受害人及其家属属于城乡低保户或五保户,或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最高为1万元。
使用范围:垫付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做书面说明,核定收费标准。
市县两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凭卫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拨付费用。对于72小时以内发生的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垫付80%,72小时以上发生的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垫付50%。
榆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出台对于在车祸的受害者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