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航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省港航局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之举,把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牢牢抓住“稳中求进”的主基调,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克服融资困难、资源要素紧缺、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等重重障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扩大有效投资。省港航局积极落实全省扩大有效投资推进大会精神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各局领导分片包干,赴各主要工程项目开展督查调研,推进工程建设,切实将扩大有效投资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已对列入全省“四个一批”为重点的24个水运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督查服务,有力的促进了工程建设推进。截至9月底,全省水运建设投资累计完成113.1亿元,达年度计划的107.8%。其中,沿海港口和陆岛码头项目完成投资90.12亿元,达年度计划的109.4%;内河项目完成投资12.71亿元,达年度计划的96.7%。长湖申线浙江段、湖嘉申线嘉兴段、富春江船闸扩建工程及沿海各重点工程均进展顺利。
二是简化审批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省政府“四减少”、“四放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转变港航管理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项目,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改革的目标是省级许可项目减少1/2;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采取授权或委托的方式,下放审批权限;大部分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办事环节减少1/3;办理时限以法定时限为基准平均缩短1/2。此举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让企业和船户轻松简单办事,从而助推社会发展环境的改善。
三是切实落实清费减负工作。按照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港航工作实际,以清费减负、落实惠企减负政策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五项治理”,加强航运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减负工作。据测算,截止9月底,全省港航累计为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货物港务费、引航移泊费约2.3亿元,累计免征包括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证书工本费等8项港航规费约5000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全面优化港航执法管理工作。今年4月份开始,省港航局在全省港航管理系统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结合“进村入企促项目、助推发展走前列”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找差距、走前列”主题活动,明查暗访,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强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解港航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各港航管理检查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载体实行“三统一”,通过公开载体,实现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许可和处罚结果“四公开”,确保了企业和船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是牵线搭桥,促进银企合作。通过开展银企合作洽谈、航运金融服务推介等活动,为金融和航运企业牵线搭桥,为海运企业了解金融服务、获取金融服务创造机会。同时,帮助金融企业对海运企业经营风险树立正确认识,促进金融和航运两大行业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在国际国内金融大环境持续低迷的情况下,2011年,仅宁波、舟山、台州三地港航管理部门就通过转贷基金、银企协调沟通机制等途径帮助航运企业获得银行贷款181.32亿元。
下一步,省港航局将积极领会贯彻落实夏省长调研海洋经济发展时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一主两副”港口发展战略新思路,加大港口发展统筹规划力度;大力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充分发挥全省海岛资源相对优势;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确保水运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港航工程投资稳步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