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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0年铁路司法纳入国家系统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1-12 15:20:44

  铁路两院结束了“自己人审自己人”的时代。

  百名铁路司法职工变身公务员

  工资:降了1000多元 身份:百名职工变公务员 体制:”自己人审自己人”的时代终结 转型:面临专业化挑战

  “留个电话号码吧,有案子可以来采访。”7月9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办公室主任张振山对小编说。

  7月10日一早,张振山电话邀约小编,参加11日上午该院审判的一起铁路合同诈骗案。事实上,这是呼和浩特铁路法院移交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后第一次对媒体公开态度。此案也是该院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一场观摩庭,全院审判人员参与了观摩研讨。

  “移交前,铁路两院是铁路系统单位,案件需上报铁路局领导,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张振山坦言,今后这些问题不存在了,案件透明度高了。

  工资:降了1000多元

  同在一个楼办公的检察院政治部高进敲打着电脑键盘,准备将材料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高进也从铁路职工变身为公务员,隶属关系的变化让她还有些不适应。

  移交后,张振山的职务不变。

  “以后是公务员了。”张说,“原来归铁路局效益很好,1个月可以拿到5000多元,现在按照同级公务员标准,只能拿到3000多元,收入减少是最大变化。”

  高进也表示,移交后工资约是3800多元,比以前少了近1000元。

  该院院长郝明远接受采访时说:“法院整体移交到了地方,但人事、财务正在衔接,工资、社保等也在沟通中,工资停发至6月30日,目前新待遇标准等还不得而知,后续移交细节较为复杂。”

  郝明远表示,根据职位的不同,职工工资在移交后有较大降幅,减少1000元~4000元不等。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其它地方铁路两院。从7月起,内蒙古铁路检法官的工资将执行地方标准。

  郝明远说:“地方财政的钱已预算至年底,铁路两院工资发放仍在协调中。”

  虽然工资额度有锐减,但张振山认为,以前铁路两院属企业内部单位,铁路局直接监管,企业职工人际圈较小;而此次移交地方,从案件数量上和人际关系上都会有很大拓宽。

  事实上,在呼和浩特铁路司法系统,职工对铁路待遇有所眷恋,但更喜于能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在高进看来,虽然工资减少,但福利标准与公务员看齐了。

  身份:百名职工变公务员

  据高进介绍,呼和浩特铁路检察院于1981年正式运行。郝明远表示,此次改革,意味着存在了30年的铁路司法,被纳入统一的国家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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