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公路都一个建筑控制区,是为公路今后的升级和拓宽预留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10月17日上午,椒江公路局路政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违法建筑案,离公路边仅50厘米。
经查,该违法建筑位于东联线(县道)农场路段公路右侧,建筑长32米、宽2.7米,违法面积86..4平方,是椒江某企业擅自扩建厂区的建筑围墙。
该企业的工作人员说,该围墙的扩建是企业发展需要,也是无奈举措,原计划将这新建围墙与厂房北面的围墙连接,厂内区域大了就扩建展空间。既然违反了规定,我们即刻就停止。
公路部门提醒:根据《公路法》及《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目前,椒江公路局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当限期自行纠正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