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椒江公路部门执法人员巡查至洪龙线(洪家~龙潭岙)蔡洋村路段时,发现行车道上被单向开挖出一条斜长的坑槽。据了解,这坑槽是附近一家企业为穿越一根电线,竟在好端端的沥青路面上擅自开挖。
经测量,这坑槽长4米、宽50厘米、深60厘米。该企业负责说,因厂里用电需要,必须将马路对面的高压线穿越过来,考虑高压电线的安全性,才擅自挖掘开公路埋在地下的。
“虽不是很大的坑,可却横在马路中间,到了晚上恐怕会有电瓶栽进坑里去”。附近村民担心说,开挖过的地方会有个“疤”,与原沥青路面有明显落差,重型货开过,我们的房子都会发抖。
公路部门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如确有跨越、穿越公路埋设管线需要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如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方可施工。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即刻停止施工,并做好现场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