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路上的障碍物,驾车撞伤隔离钢板,坐在车上12岁的女儿玲玲受伤,近日,玲玲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管理分公司告上朝阳法院,要求二被告先行连带赔付原告手术医疗费80000元。
杨先生在起诉中称,今年6月29日晚22时50分,其驾驶帕萨特轿车搭载女儿玲玲由北向南行至京津塘高速出京零点桥上,因躲避路上障碍物而撞上路中隔离钢板,造成玲玲左锁骨骨折等多处受伤。事后,因家庭困难,没钱支付医疗费,玲玲至今未能进行手术治疗,对其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杨先生认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管理分公司作为京津塘高速公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未能发现并及时清除路上障碍物,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故诉至法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