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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车辆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1-08 09:23:11

1月6日晚间公告,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价服(2012)4号《关于调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的通知》要求,从10日起,调整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由15元调整至5元,客车其他车型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均调整至10元。

公司所属高速公路资产项目均列于本次调整范围,预计本次调整后对公司通行费总收入造成轻微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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