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然后买保险应该是很多买车人的做法,但是近日有报道陈先生在没买保险之前就出车祸,这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
报道陈先生刚刚购买了一辆私家车,而在他驾车去办理交强险的路途中却发生了车祸,陈先生不慎将行人李某撞倒。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横穿马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在住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用17000元,李某要求陈先生赔偿其全部损失。
解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陈先生违法上路,在交通事故中也应承担责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为陈先生没有投保交强险,导致李某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对应赔偿,陈先生必须就自己未履行投保交强险而承担民事责任。
提醒市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及时购买保险,为自己也为他人带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