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公路资讯 > 酒后驾“校车” 扣证再罚款

酒后驾“校车” 扣证再罚款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1-07 09:19:41

  2012年4月11日晚10时左右,常德市临澧县停弦镇驾驶人庞某酒后驾驶“校车”被交警逮个正着,并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处罚。事后,驾驶人庞某面对酒后驾车付出的沉重代价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不再酒后开车。

  当日晚10时左右,按照常德市临澧县交警大队的统一部署,安福交警中队民警在分管秩序的纪检组长万东明的带领下,在临澧一中校门前的九龙路开展“校车”突击整治。当民警卢晖锋、王金龙对湘J5PX××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庞某未携带行驶证,且有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达61mg/100ml,属酒后驾车。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民警立即责令其停止接送学生,由安福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庞小元将学生一一送回家,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庞某做出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按照“酒驾”和“校车”管理相关规定,民警取消了庞某的“校车”驾驶资格。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

火车网404

很抱歉,您要的页面脱轨了!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