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托运新规定 实名登记身份证领取
10月20日至11月18日期间发布了铁路托运新规定的。考虑到乘客们旅途的乘车安全,铁道部对于托运行李的管制越来越严格了。只有通过慢慢的完善铁路托运规定才能真正为旅客的乘车带来轻松舒适的环境。
铁路托运安检要求:
通知要求,旅客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上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此外,严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不得将危险物品匿报或谎报为普通货物进行托运。
行李包裹托运人也应自觉接受铁路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虚报品名登记的托运人,铁路部门依法拒绝其托运行李包裹。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交付。旅客已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上车的,应主动交铁路工作人员妥善处置。禁止在车站及列车上随便抛弃危险物品。旅客或者托运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