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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老年人优待多 持卡可免费坐公交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0-22 16:33:49

   据了解,厦门市对于老年人优惠政策上一直不断完善。凭老人优待卡可免费在我市郑成功纪念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市文化宫和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还可享受在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内免费跑步、在室外篮球区活动的待遇。市体育中心羽毛球馆、篮球馆、门球馆也会给予优惠。另外,老年人凭“优待证”可免费使用收费公厕。另外,各级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全国离休干部和我市户籍、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开放,也对60周岁—69周岁的我市老年人实行优惠服务。

  医疗保健方面,根据市老年基金会《关于救急困难老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市60岁以上(含60岁)城乡老人中,凡是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和收入处于“低保边缘”的少数特困老人,因患重病急需大额医疗费用,经政府和有关方面救助仍有困难,本人及其子女也无法解决的;或遇到突发性急难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特别困难,影响老年人生活,老年人及其子女无法解决的,根据急难的程度,可获得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不等的补助,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根据《厦门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规定,城市“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城乡低保老年人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中的老年人都可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离休人员和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看病,可享受市、区属医院提供的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等优待服务,并免收平诊挂号费。

  在出行方面,根据《厦门老人卡管理办法》,凡属我市常住户口、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均可到E通卡公司指定网点办理老年人专用E通卡,凭卡就可免费乘坐市区全部公交线路。

  减免法律服务费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向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确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但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减免其法律服务费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但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酌情可缓交或减免诉讼费。

         敬老优待对象是以服务本市户籍老年人和全国离休干部为主,兼顾非厦门户籍老年人和部队退休干部。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凡属厦门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免费登记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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