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公交资讯 > 过渡期间安全客车可暂代校车

过渡期间安全客车可暂代校车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09-14 17:13:58

  昨天,教育部网站援引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的话回应一些地方发生校车“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问题,称,过渡期内,只要是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都可以作为接送小学生或幼儿的校车,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

  最近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发生校车“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问题。昨天,教育部网站援引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的话回应称,过渡期内,只要是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都可以作为接送小学生或幼儿的校车,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

  有关负责人表示,校车要上路行驶必须在车管部门取得机动车牌照后,仍不能立即用于接送学生,还必须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对取得校车标牌的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过渡期结束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

火车网404

很抱歉,您要的页面脱轨了!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