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江苏大丰班线大巴车,牌照为浙A·1C9××,当运管执法人员核对该车的出站登记时,发现该车出站登记人数为乘客5人,实际车上人数为34人。执法人员对车上乘客的随身物品和大巴行李厢进行安全检查时,在车下的行李厢中竟发现一辆电瓶车,车上还装有电瓶,该电瓶车和其他行李堆放在一起。
杭州至江苏大丰班线大巴车,牌照为浙A·1C9××,当运管执法人员核对该车的出站登记时,发现该车出站登记人数为乘客5人,实际车上人数为34人。该车不但涉嫌站外组客,当执法人员对车上乘客的随身物品和大巴行李厢进行安全检查时,在车下的行李厢中竟发现一辆电瓶车,车上还装有电瓶,该电瓶车和其他行李堆放在一起。“这绝对是禁运的物品,如果走正常车站发车前的安检渠道,肯定上不了车。电瓶本身就易燃易爆,如果在高温和外力的碰撞下就更加容易出事。”大队长卢伟说。
经过盘查,电瓶车车主李某是在站外乘坐上的这辆大巴,并把全部家当都带上车准备拿回家。经过一番说服教育,李某和驾驶员张某均表示认识到了此种行为的危害性,接受了暂扣营运证件的处罚。
为了让其余乘客继续安全出行,执法人员把电瓶车移出了行李厢,并通知李某到汽车北站办理托运手续。这辆车还将面临最高3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