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美妆红人“茉莉”王妤涵在滨江东路一豪华公寓内裸死一案有了新进展。昨日下午,海珠区公安分局再次出具死亡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胃内容物吸入可促进其死亡的发生”。

王父昨天拿到了第二次尸检的死亡鉴定结论通知书
王妤涵的家属称,在专家组的尸检报告中,排除王妤涵因机械外力致死,确认“乙醇中毒死亡”的事实。同时,报告还阐述了王妤涵身体上的伤口和死亡的关系,以及发生性行为与死亡的关系。
据了解,7月25日,海珠区检察院告知,海珠区检察院已批准以涉嫌强奸罪逮捕嫌疑人小虞。
九名法医专家进行二次尸检
据了解,王妤涵出事后,警方在其第一份尸检报告中称其死亡原因是“乙醇中毒死亡”。家属怀疑王妤涵是遭到嫌疑人小虞强奸而被害,遂于7月16日向警 方申请重新鉴定。随后,王妤涵的父亲王琳被警方口头告知市公安局驳回其重新鉴定的请求,维持原来的鉴定结果。王父不服,又到广东省公安厅再次要求重新鉴 定。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广州市公安局接待处理。8月14日上午,来自公安部、司法部、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厅、中山大学、南方 医科大学等省内外9名法医专家,在位于广州殡仪馆内的广州公安局法医解剖检验中心对王妤涵进行第二次尸检。
排除王妤涵因机械外力致死
因为死者王妤涵四肢、后脑勺、腋窝等隐秘处有伤,家属因此怀疑王妤涵是遭到强奸而被害。王琳说,专家昨日下午出具的第二份尸检报告与8月14日对他 的口头初步通知结果一致。专家称女儿的表皮伤为“至上而下,是拖或拉所致,不是反抗时打击所致”。同时,腋窝处的伤,也是有人拖死者时所致。
而至于王妤涵后脑勺的伤口,王父称,专家检验后表示,这个伤口是“磕碰、摔所致”,王妤涵的后脑勺皮下出血,但出血范围比伤口大,说明摔的时候她并没有死亡,排除了王妤涵是机械外力致死。同时,尸检中并未发现王妤涵的呼吸道有损伤,因此也排除了机械窒息死亡。
发生性行为可加速死亡发生
记者了解到,警方出具的第一次尸检报告显示王妤涵系“乙醇中毒死亡”。王琳说,第二次尸检报告中专家也确认“乙醇中毒死亡”的事实,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300mg/ml,已经达到了致死量,说明王妤涵当时无行为能力、无意识。
“如果不发生性行为,王妤涵可能不会死。但强奸加速了她死亡的发生。”王琳说,专家进行了分析,发现王妤涵各个脏器有淤血,说明死亡时存在窒息。而 发生性行为可加速死亡的发生。同时,专家也表示,乙醇中毒后,在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血管扩张、循环加快,可导致中枢神经抑制,压迫脑腹部,导致死者胃内 容物反流,导致急性呼吸窘迫而窒息。
律师说法
判强奸罪或从重量刑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认为,从警方出具的死亡鉴定书看,酒精中毒是导致王妤涵死亡的主因。强奸是诱因,不能以强奸致死来定罪。此案中,嫌疑 人小虞与王妤涵发生性行为,可能也不愿意看到王妤涵死亡,所以还是以“强奸罪”判刑。一般来说强奸罪判3~10年,而嫌疑人小虞与死者发生性行为,促进死者死亡的发生,可能会从重量刑。
案件回顾
6月14日,王妤涵与嫌疑人小虞在朋友生日聚会上相识。次日,他们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后,小虞扶着王妤涵到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二人发生性关系。6月16日凌晨3时,王妤涵裸死在床上。当天上午9时,嫌疑人小虞报警,事后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拘。
6月16日9时许,广州海珠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公寓酒店死亡。接报后,海珠警方派员到场处置。经查,6月15日晚,虞某(男,22岁,广州人)与死者王某(女,24岁,湖南人)和其他朋友一起在环市路某酒吧喝酒娱乐,后虞某将醉酒的王某带至海珠区一公寓酒店入住,并与醉酒状态的王某发生性关系。16日9时左右,虞某发现王某身体异常,并报120求助,120医护人员到场后证实王某死亡。目前,警方对涉事人虞某进行控制,并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记者另悉,王某的网名叫“茉莉”,真名王妤涵,因“易装”成名人的照片受网友关注。
7月17日,该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一个月前,茉莉死时尸检报告称其死于酒精中毒,但一个月后,死者家属因质疑茉莉遗体上“四肢有擦伤,后脑有一处比硬币还要大的伤口”重新向警方提请鉴定,并认定“死者是因其他因素共同加害致死”。
死者身多处有伤,这些伤是哪来的?是在发生性关系前还是发生性关系后,是在酒吧受伤的还是在酒店反抗时弄伤的?死者家属表示,警方有调查,但他们也没法得知,他们怀疑是遭强奸反抗时受的伤。“如果早就有伤,他为什么不报警,还要发生性关系?”王先生说。死者是否是因为有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醉酒后或性关系后猝死?对此,死者父亲称,女儿没有其他疾病,身体一直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