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济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8日起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申请,济南市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湾个人游。
据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济南市户籍居民(暂不实行省内跨户籍地)申请赴台个人旅游证件所需材料与港澳“个人游”申请基本一致。包括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同时交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两寸证件照,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经批准赴台个人游的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为其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天。首次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