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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站该人性话管理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08-07 15:24:29

  公路收费站该人性话管理

  8月2日,乌鲁木齐一公路发生一起车祸, 5人受伤。一辆正在执勤的特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柴窝堡收费站时,与收费员就 “该不该交过路费 “发生争执,特警因怕耽误抢救伤者,交费后通行。收费站工作人员称,该警车没有出具可免过路费的凭据,所以还是要收费。

  这条新闻说的清楚,送伤员的是警察叔叔,公信力应当是百分百吧,车上的伤员也是如假包换的。但人命关天的事情,竟然依然撼不动一个僵化的收费制度。

  有人或许还会为收费员辩解说,他们的工作绩效是和其收到的钱直接相关的,他若发善心放行了,他自己也会被炒,到时候谁又为他发善心呢?但在笔者看来,需要发善心的不是个别的收费员,而是整个制度的顶层设计者。难道我们在设计收费制度的时候,就不能够为其预留一些弹性吗?

  但又怎么做到“预留弹性“四个字呢?说起这个问题,我不由得想起了本人在罗马读书时遭遇到的一个小尴尬。因为不熟悉当地公交系统的运作规则,我没有拿车票在打票机上戳孔,因此被意大利的查票叔叔当作逃票的。按照当地的规矩,逃票的得罚掉好几十欧元呢,穷学生伤不起啊。好在人家的惩罚制度是具有弹性的,你可以拿着罚单到公交总部进行申诉,如果确实不是故意逃票,就很可能会免单。按照同样的思路,对于那些具有特殊原因需要紧急过站的司机,我们的收费站是不是也可以“先放行,后追诉”呢?反正摄像头也会留下司机的车号,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啊。拿到欠款单的司机则必须在时限内到追诉部门阐明理由,这样,是否需要追缴费用的责任,也被转移到了更高的管理层,而和基层员工脱节。总之,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会有的,但前提是别不把问题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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