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高速免费 教授称特殊天气应免费
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已同意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此项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零时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由于历史原因,上世纪80年代如果完全依靠政府财力,会严重制约我国公路建设进度,所以才衍生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但这个模式延续到现在,必须改革,公开公路运营成本和收益状况,确定终止收费年限”。他强调,公路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而公路的运行成本应由政府财政承担。
“7·21”强降雨,首都机场高速因持续收费备受质疑。对此,竹立家表示,特殊天气公路也应该取消收费,“至于哪类特殊天气,公路应该取消收费,一方面可以结合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在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