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和18岁丧命后的法庭纠纷
近日,新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这是一场由车祸引发的官司。原告是车祸中一名死者的妻子,她叫柳菊妹。实际上早在大半年前,她曾经和被告对簿公堂,只不过那时柳菊妹却是坐被告席上。一年时间不到,柳菊妹为何会从被告成了原告?在她反诉的背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恩怨纠葛呢?
这个神情木然的女子就是柳菊妹,今年47岁。而她对面的被告席上只来了一名律师。被告是一对夫妻,分别叫江勤华和章馨。江勤华的哥哥和姐姐告诉记者,弟弟江勤华对这场官司感到很无语,因此不愿意出席。
江勤华的哥哥
我弟弟心情不好 也不高兴来 怎么原告成被告了 心里肯定不痛快
江勤华的姐姐
也没想到她这样子反咬一口 我说还有天理吗 法律是公正的 什么公正 现在你还反告
江勤华和妻子章馨都是安徽枞阳人,而原告柳菊妹则家住在新北区的圩塘。说起来,原、被告双方还算是老相识,怎么会闹到如今的地步呢?
原告 柳菊妹
大家都是伤者 大家都不愿意出这样的事 谁愿意啊 我老公才44岁 照片拿给谁不伤心啊
柳菊妹说,她和江勤华夫妻俩的恩怨源于去年5月的一场意外。那天下午,原本开出租车的丈夫突然回家,连午饭都没顾上吃,就开着自家牌照为苏DF5182的轿车出了门。原来,他是应江勤华之邀,准备送来常州探亲的章馨和其18岁的儿子回安徽老家。但没想到,半路上车子突然失控撞向了路边的大树,章馨坐在后排身受重伤,而其儿子和苏国光两人却不幸身亡。
江勤华的姐姐
我爸今年70多岁 哭得要死 就那么一个小孩子 小孩子去年上高二 今年高三了
原告 柳菊妹
哪天不伤心呢 我说要享他的福了 他又丢掉我们了 本身就是怨自己的命 自己就是命苦
柳菊妹怎么也没有想到,丈夫才当上出租车司机一年不到,家里的经济状况刚刚有些起色,丈夫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而就在事发前一天晚上,他们还在一起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丈夫的突然离去,撇下了90岁的老父亲、80岁的老母亲和一双刚刚踏上社会的儿女,家里的担子全都落在柳菊妹一个人的肩头。而唯一让柳菊妹感到欣慰的是,刚刚失去儿子的江勤华夫妻起初对她抱着理解的态度。
柳菊妹
他们刚开始的时候说得好听得不得了 不要我们赔钱 让我儿子做他的干儿子 说他们一直是朋友很好的 因为我们一去 我丈夫去世后 我把丈夫的后事都安排好 第二天我就去看他老婆
因为内心愧疚,当时柳菊妹给了对方1万元。就在她以为双方就此达成谅解的几天后,江勤华找到了柳菊妹,他的一番话让柳菊妹气不打一处来,双方还发生了冲突。
柳菊妹
(他说)反正现在我也不要你赔 只要安葬费 我儿子的安葬费 我老婆的医药费 当时我就说 你还要我赔钱的啊 我说我老公还要你赔的 这样 他听了拔腿就走 /我就追出去 我说你不要走 我还没追到跟前 他门一开 就把我一拳打到地上 就把我鼻子打了骨折
在柳菊妹看来,江勤华工常州做工程,生活条件相当不错,自己也有一辆价值50万元的私家车。现在两家各没了一个人,她也是受害者,为什么要负责对方的安葬费和医药费?而江家人则认为,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
江勤华的哥哥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下来了 全部是他的责任/你作为驾驶员 乘客在你车上 出了事故 一死一伤
柳菊妹
(保险公司报了多少钱)保险公司报不到 因为他是自己撞到树上死的 你怎么会报得到呢 只有座位险 一万块钱一个 (一共)3万块钱
柳菊妹的姐姐
他们家的丧葬费 医药费 我们赔就赔点 反正2万块拿过去了 座位费也拿过去了 (也算仁至义尽了)这样算多少钱了 也5万块钱了
见协商不成,去年9月19号,江勤华夫妻俩把柳菊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对儿子江杰的死作出赔偿。那次官司,柳菊妹败诉了。
江勤华的哥哥
法院判下来她赔60多万/(起诉以后拿到钱没有啊)没有拿到钱 拿什么钱 一直不给
对于江家人的指责,柳菊妹感到十分冤枉。自从家里的顶梁柱去世后,彻底没了经济来源,她只能顶替丈夫出去开车赚钱,连两位老人都无法照顾。最让柳菊妹想不通的是,丈夫那天送江勤华的妻儿回安徽,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免费帮忙,造成这样的结果也非主观故意,怎么要赔这么多钱呢?
柳菊妹
他是帮朋友 不收钱
江勤华的哥哥
你想想 不会有这样的事 随便几里路带一下不给钱还差不多 几百公里不给钱的啊 哪有这么好的事 人家也要吃饭 讲不过去
一年过去了,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依旧争执不下。今年5月,柳菊妹提出反诉,将江勤华夫妻俩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中,柳菊妹称自己的丈夫苏国光在送朋友途中发生车祸丧生,属于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工,江勤华夫妻理应对丈夫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柳菊妹
你没出钱 你喊他去的 你帮工 你不要负我们的责任吗 现在我们有老有小的
江勤华的姐姐
我说这家人一点道德都没有 良心何在啊 我们一死一伤 你开的车子 你最起码要有良心
在这次的庭审过程中,江勤华夫妻始终没有出现,记者试图电话联系他们,也一直没有回音。
记者拨打电话
(电话无人听接)您呼叫的客户已启用短信呼服务
那么,痛失丈夫的柳菊妹究竟应不应该为江杰的死作出赔偿?苏国光到底有没有收江勤华的钱又是否会成为关键性因素呢?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都市新闻坊》法律顾问团 张华芳 律师
根据我们《交通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作为驾驶员 应当对他承载的这些乘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驾驶员本身也在这次事故中去世了 那承担赔偿的前提是依据驾驶员本身自有的财产 在这个范围之内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最近,法院对柳菊妹的起诉作出一审判决,苏国光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原告柳菊妹赔偿被告江勤华夫妻丧葬费、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9万元,这桩持续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其实结果无论谁胜诉谁败诉,我想都不会有人高兴。就像柳菊妹说的,双方都是受害者,逝去的亲人已无法挽回,再多的赔偿也不能抚平亲人们心中的伤痛。但愿大家都能从这场车祸中吸取教训,珍惜宝贵的生命,对家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