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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二次经营要效益——中国中铁一局桥梁公司十天高速安康汉滨大桥项目经营纪实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06-01 09:57:28

  桥梁公司徐永祥到汉滨大桥检查指导工作

  项目经营分为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一次经营就是大合同内的经营,由于残烈的建筑市场,投标结果、降低造价等因素是一次经营的利润趋向于零甚至亏损。二次经营是合同外经营,主要是变更和索赔调价等项目,因此二次经营成为效益的源泉或者救命稻草。

  中国中铁一局桥梁公司十天高速项目部努力抓住这颗救命稻草,向二次经营要效益。

  项目承建的A-CD52合同段安康汉滨大桥,位于安康市汉滨区西南约4公里处的汉江干流上,为国家高速十堰至天水联络线陕西境内鄂陕界至安康高速公路的重点工程。桥梁设计为双向六车道,左线长947米,右线长897米,为分离式桥梁。

  项目自2009年3月10日开工建设以来,克服了地质复杂、墩高深水、跨线交叉施工、洪涝灾害等多重困难,优化施工方案,艰苦精心组织施工,圆满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同时,用心科学经营,强化精细化管理,狠抓项目二次经营工作,取得良好的经营结果。

  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崔科宇到安康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

  项目当家的重视二次经营

  二次经营工作一直是桥梁公司经营的重点,十天高速项目部也以此为项目管理的重点之一。

  项目开工伊始,就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商务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其他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部二次经营领导小组。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主管领导和成员职责,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变更、索赔经营策划方案。

  施工从始至终,项目部严格根据合同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本着“处好人、干好事”的态度,按照“有理有据、签字齐全、图文并茂、说服有力、个性突破、共性搭车”的原则,注重日常工作中影像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使二次经营的资料图文并茂。及时找相关方签字确认,做到签字齐全,从而使设计变更索赔、保险理赔等工作做到有理有据。积极与业主、驻地监理及总监办搞好关系,争取每一个可变因素都不落下。在与设计院、业主沟通时不卑不亢,努力做好设计变更与索赔、保险理赔等二次经营工作,做到据理力争。

  陕西省高速集团总经理王登科检查指导

  施工方案中存在二次经营

  与业主沟通交流,合理的施工方案就是二次经营。熟悉图纸,掌握项目先天不足。以和业主交朋友的心态及时与业主沟通交流,让业主了解实际困难,通过业主解决项目先天不足。

  十天高速项目在投标时仅为一座独立大桥,但设计中有40米预制箱梁135片。项目进场后,经过对现场的实际踏勘发现,受地形限制就近没有临时用地可以作为预制梁场场地。项目部通过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将相邻标段200米路基划入桥梁公司十天高速项目部标段,作为40米箱梁的预制场。这样既减少了征用作为预制梁场的临时用地的费用,又增加了200米路基工程的工程量。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垫方土方为膨胀土,无法作为填料。经过与业主及设计方多次沟通,将原有路基填料变更为垫砂砾填方。项目部又将弃方作为水中墩筑岛围堰所用材料,减少了筑岛围堰费用。

  另外,项目部还根据雨季对边坡的影响,对路基右侧边坡滑坡治理方案进行优化。将四级窗孔式护坡变更为II型锚杆窗孔式护面墙,增设护坡及干砌片石等变更方案。仅此200米路基为项目部创造经济效益约为125万元。

  超前考虑策划,科学的施工方案也是二次经营。由于受汉滨大桥0号到3号墩地处的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龙首山庄征地拆迁及右幅3号墩桩基桩位与安康市自来水供水管道交叉问题的影响,导致原招标施组中自南岸搭设钢便桥连接4号墩水上平台的施工方案无法进行实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多次和业主协商,征得业主同意,重新编制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主桥5号墩搭设水上施工平台,4号墩采用筑岛围堰施工,钢便桥改为自北岸一侧进行搭进,止于4号墩位处。这一方案使钢便桥长度增加了156米。由管理处组织的相关专家评审不仅通过了该方案,还同意补偿此增加部分的费用,形成会议纪要。此项约增加收入189万元。

  应对突发情况,寻找合理解决方案还是二次经营。汉滨大桥右幅5号墩钻孔桩在施工时,由于地质情况发生突变,在距护筒顶17—22米处出现空洞,致使3个孔串孔。穿孔后,项目部及时管理处、设计方、总监办等各方汇报情况,并邀请管理处、设计院、监理等多次到现场查勘,制定了相关处理方案。将8根钻孔桩钢护筒进行接长跟进,对串孔3根桩基采用片石及红土进行回填后,重新进行钻孔施工,并形成会议纪要。由此增加费用280余万元,获得业主认可。

  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视察汉滨大桥

  施工过程中追求二次经营

  坚持契而不舍,合理诉求是二次经营。汉滨大桥主桥4、5号墩招标文件图纸原设计为2.0米钻孔桩,而二阶段施工图中为2.2米钻孔桩。项目部根据合同条款及时编制了单价分析资料,并就调整单价积极与业主沟通,开始业主坚决不同意,但项目部契而不舍,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经过一年多的坚持与业主不间断的沟通和磋商,初步确定2.2米钻孔桩单价为每米8340元。然而,这个单价与项目部的预期还有差距,于是就再次努力与业主沟通,并诚恳邀请设计院预算人员到现场查勘,了解实际情况。同时,项目部搜集并提供了同类型的钻孔单价。最终经多方同意确定单价为每米10992元,降造10.9%以后为每米9794.31元。仅此一项,增加了500余万元。

  积极建言献策,增加工程量是二次经营。汉滨大桥为十天高速重点控制工程,为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汉滨大桥施工进度。项目部根据多年施工经验,建议汉滨大桥主桥悬灌T构箱梁增设养护罩、篷布和保温棉等措施。通过向业主详细说明增设该措施的必要性,使业主不但同意增设该措施,并下发了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因增设措施引发的费用,还对施工单位提出了表扬。因此创收140余万元。

  截止目前,十天高速项目部已上报设计变更文件25项,驻地办转报25项,已批复19份,金额为449.95万元,剩余6份,已达成共识并确定金额为653万元。索赔费用补偿申请已上报8份,驻地办转报8份。

  保险理赔也是二次经营

  汉滨大桥横跨汉江,受降雨和上下游水电站影响,洪涝灾害时有发生。因此,项目部在管理中重高度视保险理赔工作,建点之初就积极参保,为人员、财产提供了保障。

  自项目开工以来,项目多次遭受洪水灾害,特别是2010年7月18日,项目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使项目部遭遇重创。项目部迅速启动保险理赔预案,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公估人,配合现场勘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理赔结果。

  交通部专家听取汇报

  项目部通过多次洪灾理赔总结出了好多宝贵经验:

  第一是小案件不纠缠,给相关方留下好印象,以获得迅速理赔。自项目开工以来,遭受七次小的洪水灾害。灾害发生后,项目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公估人,配合现场勘查工作,做到认真负责,有理有据,从不提出无理要求,在公估人心中留下了求真务实的好印象,从而达到迅速理赔的目的。并且每个案件同时获得了业主应该承担的免赔额10万元的费用,取得较好的效果。这也为在以后大案件理赔奠定了良好的公估工作基础。

  第二是大案件不放过,坚持不懈。理赔资料是保险理赔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保险理赔相关部门联合办公,使理赔资料形成闭环。同时,利用好媒体和舆论的作用,使得理赔速度大大提高。

  2010年7月18日,十天高速项目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汹涌的洪水持续了5天。项目部施工钢便桥和钢平台、施工便道以及施工材料在洪水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

  洪水灾害发生后,项目部迅速启动保险理赔预案。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并根据合同文件条款以形式向业主上报了洪水初步损失。另外,项目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途径对汉滨大桥的水毁情况予以专门报道,以求及时、真实地反映项目受灾情况,让外界第一时间了解了项目受损情况。

  项目部一方面不等不靠,积极进行生产自救,以求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产,以便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第一时间召开项目洪水灾害保险索赔专题会议,制定洪水灾害索赔方案。成立项目洪水灾害索赔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担任副组长。计合部、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试验室、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合集中办公。由计合部按照以往洪水索赔案件处理经验,制定出洪水索赔资料整编计划书。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分工搜集相关资料,最后由计合部进行系统汇编,形成一个封闭的资料环。索赔资料必须赶在保险公估人查勘现场之前做到科学合理,真实严密。

  通过媒体的宣传,扩大了洪灾的影响,引起高层及外界各方面的高度重视。高层领导的关注,利于案件理赔速度加快。在与保险公司及公估公司的多次谈判磋商,“7.18”特大洪水灾害索赔案件于2012年1月10日在安康定案。为了使定案以后不再反复,项目部又通过公估公司邀请到保险公司理赔部的负责人,桥梁公司的专家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律师。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项目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最终赔偿协议。

  后期,项目部为了加快保险理赔案件最终批复和理赔款的尽早支付,专门安排专人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了解保险公司批复程序及状态,使得全部理赔款能够及早收回。

  第三是依据合同,及时向业主提出合理诉求。“7.18”特大洪水灾害保险理赔案件结束后,我们依据合同文件条款规定,根据灾害初期向业主上报的洪水灾害初步损失报告,向业主进行了以洪水保险免赔额业主承担部分、保险清单未保业主责任承担部分、灾后重建及受灾期间窝工损失部分三方面洪水灾害损失索赔二次经营工作。目前业主已部分认可。

  第四是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项目部在桥梁公司法律事务部的帮助下,以保险合同条款为法律依据,依法向保险公司就延缓支付理赔款的滞纳金进行索赔,并追回了全部滞纳金赔偿。

  自开工至今,上报保险索赔案件8起,报损金额5441.71万元,定损获赔案件8起,含免赔额在内共获赔金额约900余万元。

  中国的国情和现状告诉我们:建筑企业向二次经营要效益是一条成功的经验。目前仍然存在一定的空间,中国中铁一局桥梁人正在此空间内努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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