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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标准“出炉”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03-13 00:00:00

  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一旦车子出现故障无法行驶,必然要找专门的公司进行清障救援。

  那么,拖车、乘客转运、货物保管等救援服务收费如何收取?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我市日前公示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公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共分为拖车、吊车、抢修、驳运、乘客转运、货物运输、货物保管等7类。其中,拖车的费用按照一、二、三、四、五类车划分,分别是400、500、550、600、700元/车·次。吊车从一至五类车,收费标准分别是800、900、1200、1400、1700元/车·次;吊车吊货物为30元/吨。在抢修服务中,拆补轮胎收费从一类车至五类车分别是150、160、170、180、190元/只;拆装轮毂为190元/只;切割车体为250元/只;拆换零配件等其他抢修由双方协商收费。

  对于需要实施驳运的车辆,使用铲车和叉车的,收费为300元/车·次+30元/吨;使用平板车的,为300元/车·次+20元/车·公里。乘客转运、货物运输和货物保管全部实行协商收费。上述标准,自本月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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