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充分发掘和整合管理资源,建立“一个机构”--市公路路政大队,依托“三支队伍”--市公路路政大队、农村交管所、乡镇公路站,实现全市329公里县道、818公里乡道及632公里村道路政管理全覆盖。
2008年,该市通过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将扬州市公路管理处下辖的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与原由高邮市交通局领导的高邮市乡村公路路政大队合并,统一组建成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统一管理辖区公路路政,市公路路政大队组建三、四中队,负责县道公路管理工作,解决了国省道干线公路与与县道干线公路路政管理相分离的状态。
2010年,抓住农村交管所职能调整的时机,整合交管所资源建立7个辖区路政中队,负责辖区县道路政管理,化解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此后又进一步明确各地乡道日常路政管理由辖区相应路政中队负责,乡镇公路站进行协管。市公路路政大队成立机动(巡查)中队,负责路政许可、重大案件处理,以及巡查、指导、检查、考核路政管理工作。村道则由乡镇公路站会同当地村委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