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起,江西省将实行新的跨省、跨市、跨县道路客运班车车型基准运价上限标准,坐席客车和卧席客车的基准价分别为每公里0.12元和0.192元,并按照车辆等级不同在基准运价基础上按照不同幅度加成。记者2011年5月30日从省发改委获悉,除国庆节、春节两大节日及政策性调价外,运价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月内不得变动。
江西省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江西省实行的运价之外,旅客还需负担每公里0.03元的公路客运附加费。由于这两年成品油价格频频上调,也让客运企业苦不堪言,一再要求上调运价。根据要求,各地要取消客运附加费,并通过上调运价的方式弥补客运企业的成本增加。
据了解,客运票价的构成比较复杂,由旅客计费里程、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等组成。客运站具备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治安保卫、安全检查、信息等基本客运服务,可收取旅客站务费,运距在100公里以内的,每人次计收0.5元;运距101~200公里的,每人次计收1元;运距在201公里及以上的,每人次计收1.5元。而不具备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等条件的简易汽车站,未实行统一售票的汽车客运站不得收取旅客站务费,对途中上车的旅客不得收取站务费。另外,中央空调服务费每票最高不超过1元,经核准后,由提供中央空调服务的等级汽车站计入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