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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车软件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4-02-28 10:15:53

  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车软件

  频繁看手机带来安全隐患、以已经接了订单为由拒载路边拦车乘客、偏僻地方不给小费叫不来……打车软件自2013年在全国推广,在为市民、司机提供约车方便之时也带来了种种争议。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日前对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车软件提出明确要求: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全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严禁租赁车辆安装使用“打车软件”。

  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车软件相关规定: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下称上海市交港局)做出决定,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点30分至9点30分、16点30分至18点30分,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另外,上海市交港局还规定,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并且严禁租赁车辆安装使用“打车软件”。以上措施自3月1日起实施。如有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纳入诚信考核。

  对此,昨日广州市交委工作人员和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分别对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车软件进行表态,两市均暂时不会学习上海出台管制令。广州称,只要不违反广州出租车管理条例政府就暂时不会干预,深圳方面则将于今日组织人大代表、律师、市民等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相关意见。

  除了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车软件,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重点查处拒载、中途抛客、载客运营使用手机等违规行为。涉及以下6种情况:

  1.在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期间,除公安交警管理规定禁止停车的区域以外,乘客扬招“待运”车辆不停的,即视为“拒载”,乘客可向12319城建热线和出租车所属企业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2.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运营途中接听电话,操作手机的,欢迎乘客从维护自身安全的角度,以视频、录音、照片等方式,向12319城建热线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管理部门将列入信用评价考核,予以扣分;

  3.不管由于何种原因引发挑客、拒载、甩客等,市交通执法总队均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5条第1款第4项,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暂停营业十五天,并处2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吊销当事人准营证;

  4.对价外加价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对司机按多收费处罚,并按照行业法规退还乘客多收部分金额,并再奖给乘客多收部分金额的2倍;

  5.对非法客运行为,将暂扣车辆,并处当事人最高5万元行政处罚;针对部分出租汽车车厢内张贴打车软件公司广告的行为,市交通执法总队将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4条第1款第2项,要求车辆所属企业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按照每辆车1000元进行罚款;

  6.对在机场、车站等场所不进入排队系统接客的出租车驾驶员,市交通执法总队将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4条第1款第3项,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对于其中扰乱营运秩序的,可处暂停营业十五天以下处罚,一年内扰乱营运秩序达两次的,予以吊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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