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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违法,客车驾考新增考试项目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1-10-12 00:00:00

  从2011年10月12日  从2011年10月12日起,乌鲁木齐全疆交警将从三方面启动冬季交通管理工作,以遏制冬季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这三方面包括严查交通违法、严管客运车辆、新增客车考试项目。

  10月11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截至目前,我区3人以上事故呈现高发态势,现将进入冬季,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也将随之增多,大批务工、务农人员返乡,冬季物资运输将造成客流、物流增大,这对全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将造成较大压力。交警部门将从遏制交通事故出发,有针对性地展开工作。

  目前,我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中,部分路段已安装道路监控系统,系统具备查看路况、定点测速等功能。由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总投入1.2亿元,在2010年至2012年分三期工程实施,拟在沿途建259个固定监控点,并实现全疆联网。

  其中包括全区6条国道(312、314、315、216、217、218)和3条省道(201、215、303),总里程6225公里。目前,G30线乌市至霍尔果斯,G314乌市至喀什,S215巴楚至莎车,S201呼图壁至克拉玛依之间路段均已建设完毕,并投入实用。

  因此,若您开车上路,尤其是途经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那么请您一定严格按照限速规定行车,因为交警部门将会采用固定和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与此同时,对被查获车辆,将当即予以处罚,不再采取现场查获,事后查纠的方式查处。

  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的交通服务站,警方将24小时对客运车辆逐车登记,对存在车辆超员、超速及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在10月底前,将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其中,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存在准驾车型不符、有违法行为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运输。对客运车辆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或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等情况的,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运输。

  针对大中型客运车辆驾驶人,考取驾照后将驾驶大中型客运车辆,拉载乘客相对较多的现状,除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行为外,警方还将从源头提高此类驾驶人的基本技能。

  今后,参加驾训的驾驶人,如须考取准驾车型为大中型客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各地交警部门将在考试项目中,增加山区道路、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等条件下的考试项目,以有效提高客车驾驶人在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驾驶适应性、实用性。

  对于出现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考试不规范、不严格的地方暂停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考试资格,问题突出的地方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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