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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坠亡,家乡法律援助寻赔偿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04-10 08:58:10

  乘火车途中去厕所吸烟,不料一去不返,最终被人发现死在了铁路上。记者6日从梓潼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成功处理了一起梓潼男子火车坠车死亡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林定华是梓潼县双板乡高寨村二社人,2012年2月15日,与同村的姜某某等人乘坐成都至广州的L572次列车外出打工。2月16日,林定华因想抽烟,在列车员的指引下去了厕所。几个小时后,同行的姜某某发现林定华不见了,与列车员一起四处寻找,但没有找到。后来,成都火车站接到长沙黑石铺车站的电话,在京广线K1579+605m处上下行线之间发现一具男尸,经多方核实,最终确定是失踪的林定华。

   2012年2月18日,接到噩耗的林家人陷入悲痛绝望之中。林定华离异后,前妻出走,女儿小红全靠爸爸务工的收入维持生活。见此情况,双板法律援助工作站高寨村联络员何礼松主动协助小红,向双板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同时经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立案后向双板乡党委请示,乡党委高度重视,要求法律援助站站长谢星明负责此案,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问题。2012年2月19日,谢星明和何礼松以及小红家人前往成都,处理赔偿事务。

   到成都后,谢星明与成都客运站负责人赵某见面,要求成都客运站负责查明当事人林定华死亡的原因,安葬死者,进行铁路运输人身赔偿。但赵某认为,铁路公司不会为林定华死亡作任何赔偿,因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并举出了长沙铁路公安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和当时列车上乘客的证明,sf认为林定华的死亡是自身原因造成,应当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对此,谢星明没有放弃努力,一方面依法收集相关材料,查阅事故报告,了解事情详细经过,另一方面多次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依理依法与成都客运站负责人据理力争。

   经过协商,成都铁路答应给予林定华死亡保险金2万元和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1万,总计3万,但谢星明和林定华家人并不满意。经过长时间多次协商,铁路公司承认有过失,愿意对林定华死亡给予保险金2万,给予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3.6万,共5.6万,并承担林定华的尸体火化费、殡仪馆费7300元和交通等费用。林定华家人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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