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宿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砀山实际,起草了《砀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机构改革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发生了变化,为更加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的需要。
二是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需要。
三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省、市预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该《应急预案》的(征求意见稿)及函,分别送达了县里的农业农村局、民宗局、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林业局、监委、司法局、住建局、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交运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二是征求意见。砀山县的农业农村局、民宗局、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林业局、监委、司法局、住建局、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交运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接到该《应急预案》的(征求意见稿)及函后,均已回复同意或无意见。各相关单位盖公章的回复已打印附逐级报送的资料后。
三是合法合规性审查。2020年9月30日取得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0年10月10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形成《砀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五、主要任务
该预案包含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应职责,主要包括九个方面内容如下: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4 县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2.5 现场指挥部
2.6 专家组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3 监测与通报
3.1 监测体系
3.2 风险监测
3.3 日常监管
3.4 事故通报
4 信息报告
4.1 事故信息来源
4.2 责任报告单位
4.3 责任报告人
4.4 报告程序和时限
4.5 报告内容
5 先期处置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6.2 响应措施
6.3 响应级别调整
6.4 响应终止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7.2 总 结
7.3 奖 惩
8 应急保障
8.1 人员及技术保障
8.2 物资与经费保障
8.3 医疗保障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演练
9.4 预案实施
六、创新举措
一是比2015年的《预案》更完善、更具针对性。
二是比2015年的《预案》操作性更强。特别是新《预案》的事件报告程序和启动应急响应后的应急处置措施更加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操作性较强。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健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评估,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强化宣教培训,提高公众防范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