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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将发“消费券” 每人不超300元 “五一”节前消费完毕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20-12-04 19:05:08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刘萍

株洲日报讯 3月18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根据省总工会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按照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向全体职工、工会会员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慰问消费券。我市各级工会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近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广泛开展关心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活动、引导积极消费促进就业繁荣市场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关心关爱广大抗击疫情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以及各条战线的职工群众、工会会员,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慰问消费券采用实体百货商店、超市购物消费券等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消费券在3月底前发放到位,“五一”节前消费完毕。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关心关爱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医务人员、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者、基层民警、交通警察、物流快递人员、医疗器械企业职工及一切参与抗击疫情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工会会员。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工会在发放消费券、采购慰问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消费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不准以慰问消费券的名目,变相用公款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不准以各种名目,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准借机向职工会员推销过期、变质、劣质的商品或物资”等“六个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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