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莆田至宁化客运班线及闽BY6383客车经营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至宁化客运班线及闽BY6383客车经营租赁
二、项目编号:莆运招租(2020)011号
三、项目内容和标的:
1. 经营租赁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期间中标人投标标的(租金基数11,568.00元/月),向招租方每月按时缴纳;
2. 闽BY6383车辆系 2015年12月购置,车型为大汉牌HNQ6128HD,座位51座,车辆原值 510,170.94元,车辆余值 0 元,车况尚好符合运行条件。
四、招租规则及方式: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明标暗投形式;
2. 承租人与报名人须一致,承租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手机号,承租人不能参加现场投标的,应有委托书指定被授权人投标,被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手机号;
3. 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信誉,近三年能积极配合公司落实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无不良欠缴公司租金记录。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招租承诺函;
2. 报价表;
3. 承租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参会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5. 招租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六、评标办法
1、最高报价中标。底价为 11,568.00元/月,在资质合格的承租人中,选择报价高于底价且为全场最高的报价为中标价;
2、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且均高于底价的情况下,采取以下做法:(1)如其中一方为原租赁者,按照“同等条件原租赁者优先”的原则,招租方可直接指定原租赁者为中标者。(2)如各投标者均为新租赁者,则进行第二次投标报价,但参加对象仅限上述各方,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
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承租人的,且其资质和报价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
七、招租保证金
1、本招租项目的招租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 ;
2、招投标保证金缴纳须以招标人署名的形式在招标前汇入公司账户(开户名: 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帐号: 1405010209001001370 );
3、转账时需备注“莆田至宁化客运班线及车辆闽BY6383公开招投标项目(莆运招租(2020)011号)招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4、招租保证金须缴纳的截至时间为12月10日17时,逾期或未缴纳招租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的招租保证金可在开标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承租人恶意干扰招租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租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招租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招租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时间安排
招租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日。对招租公告有异议的或需要前往实地查看标的物,请在12月10日17时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租文件所有条款和标的物现状,不再提出异议。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2020年12月11日9:30-10:00,地址(莆田市公交南站三楼328室、联系人:陈雪晶、联系电话:13607508819) ,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请自行打印、填写);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11日10:30,地点(莆田市公交南站三楼336室)
招租文件内容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砺声、电话:13959590093
陈雪晶、电话:1360750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