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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2024060253505
  • 出发地:

12月宁波到桐乡浙北皮革城、桐乡世贸中心两城超值体验一日G

¥18
儿童:¥18

目的地

行程天数:1天

交通信息:汽车去汽车回

出团班期 :01月05日、01月06日、01月12日...更多,请提前1天报名

* 建议提前 1 天以上预订
出行日期
出行人数
成人
1
儿童(2-12岁)
1
房间
1
总价:¥18
立即预订

路线特色

宁波出发到桐乡旅游团_最新最全线路行程报价_提供宁波周边游、国内游、出境旅游线路查询及预订报名--------------商城介绍:桐乡浙北皮革城是长三角地区大型的皮革专业市场之一。是一个集裘皮皮衣、箱包鞋帽、羊毛羊绒、水晶珠宝、住宿餐饮为一提的综合性产地销售市场,以交通方便、品味高雅、价廉物美著称。位于沪杭高速 屠甸出口对面。桐乡世贸中心桐乡世贸中心位于桐乡世纪大道,是一个功能跨界、复合多元的大型市场。中心涵盖服饰批发、原材料供应、名品旗舰广场、餐饮娱乐休闲街、商务办公、酒店服务六大功能,集商贸流通、旅游购物、休闲服务于一体。此外,中心重点引进国际国内相关行业的顶级品牌和优势业态入驻经营,形成一条产品批发、旅游购物、休闲娱乐互为配套的完善购物链,实现产业优势互补,打造全方位国际贸易大平台。打造“南有义乌,北有桐乡”

参考行程

1
早上宁波(市区及周边客人)6:30〔凯利大酒店〕集合,余姚客人7:30分〔余姚宾馆〕,8:00慈溪峙山公园正大门,约10:30左右到达浙北皮革城(购物时间为4小时,含竹炭店的购物时间):逛一下竹炭店,听一下竹炭的讲解,然后自由购物,下午赴桐乡世贸中心(购物时间约为4小时):自由购物,下午适时返回;

途径景点

费用说明

跟团游

服务标准1.交通:国产空调旅游车,车子大小按具体参游人数而安排;一人一车位,1号为导游座;2.用餐:中餐自理;4.综服:全程导游服务 旅行社责任险;备注因为此次购物活动,由两大皮革城提供赞助,故年龄小于22周岁的,或者大于55周岁的,须补团费15元/人(根据身份证来);在购物时,一定要记住带好身份证,如现场没有带身份证被商城查到的,要补团费35元;浙北皮革城的竹炭店是指定的,希望游客配合,谢谢支持!!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大雾、台风、暴雨)而导致的有形或无形损失及额外费用,由客人自理;上车地点镇海电影院535(只接不送);小港镇政府515(只接不送);奉化大酒店515(只接不送);北仑邮电大楼450只接不送;余姚宾馆7:30(途经); 慈溪峙山公园正大门630(接送)

预订指南

预订须知

联系电话:(0574) 87937182 87201993 联 系 人: 李春燕 朱望飞 工作QQ:2278153362 1509842371 报名地址:宁波江东区中山东路455号东海曙光大厦8楼B1 公交车线路: 杏阳社区站(291、804、809、789 、783、 528、521、506、503) 曙光路站(518、366、8、515、5) 箕漕街站(102、809、138、5、366、205、3、516) 113医院站(102、138、205、504、 528、515、804、10、291)

温馨提示

1.游客报名时请详细告知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导游及时联系; 2.客人临时退团,按报名时所签旅游合同收取违约金; 收取参考收取参考: 平时发班约定:出发前三日取消付违约金10%,出发前二日为15%,出发前一日按照车损核算(一日游损失80元,两日游损失140元),出发当天为100%;动车游除以上赔偿之外,如果客人不去,不管提前几天,都需要赔偿动车票款的5%的违约金另加15元的订票费(国家铁路局规定) 黄金周发班约定:出发前三日取消付违约金30%,出发前二日为40%,出发前一日按照车损价住宿损失核算(一日游损失100元,两日游损失210元),出发当天为100%;动车游除以上赔偿之外,如果客人不去,不管提前几天,都需要赔偿动车票款的5%的违约金另加15元的订票费(国家铁路局规定) 3.旅游国产空调车,车子大小按具体参游人数而安排; 4.我社导游提前一天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当天举旗帜在约定地点、时间接团; 5.行程中住宿为双标房,如遇单人,在无法拼房或加床的情况下,须补收房差! 6.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如景区门票临时涨价,需补门市差额!如使用老年证、导游证、记者证、军官证等各类证件免票者,请提前告知,且只能退门票差价!! 7.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可调整. 规定的游玩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8.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1小时内的车辆问题、堵车以及因天气原因所耽搁时间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9.行程内不含餐,可由导游组织拼团餐,最低餐标20元/人 10.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保险!!! 14.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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