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醉驾,妻子也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何?8月25日,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获悉,近日,南海一名女子为酒后的丈夫代驾回家途中,丈夫嫌弃其开车开得慢,也认为凌晨不会有警察查酒驾,便从妻子手里接过方向盘。未几,该女子的丈夫被交警查获醉驾。而该女子在明知道丈夫喝过酒的情况下仍让他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月8日凌晨,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罗村中队民警在辖区罗村大道兴塱大桥路段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约1时19分许,卢某驾驶粤Y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路段,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酒驾驶,后经抽取其血液进一步检验酒精含量,结果为8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卢某供述,7日晚上19时许,自己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约3两白酒;饭后,继续与朋友喝茶聊天至次日凌晨1时许;后叫了代驾,送其到禅城南庄妻子谢某经营的店铺处,接妻子下班。妻子谢某知道丈夫喝了酒,于是主动驾车载着丈夫和孩子回罗村的家。
回家途中经过禅西大道某路段时,由于路面进行施工收窄了道路,妻子谢某减慢了车速谨慎驾驶。喝过酒的卢某甚是烦躁,觉得妻子的驾驶技术很差,埋怨她行驶的车速过慢。随后,卢某从妻子手里接过方向盘“亲自”驾驶,不料刚刚开出约两公里便被民警查获。
目前,卢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其妻子谢某在明知卢某在饮酒的情况下,还是把车交由他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我觉得自己的酒醒得差不多了,加上以为这么晚不会有人查酒驾,谁知还是被查了,还连累了妻子,我真的很后悔。”知道妻子谢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被起诉,卢某悔恨不已,不断怪责自己。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提醒其他饮酒后的亲朋好友,拒绝酒后驾驶,切勿因一时疏忽和侥幸成为危险驾驶罪共犯。
【南方日报记者】刘佳伦
【通讯员】王丽莹
【作者】 刘佳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