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一男子因摩托车交通事故受伤,作为受害者,在治疗过程中动起歪心思,一边要求肇事者赔付治疗费用,一边又通过医保申请报销,却不想差点成了“诈骗犯”。
8月22日,记者从成都简阳法院获悉,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陈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简阳市某交叉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陈某报警后被送往简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4.17万元。李某后被交警找到,并承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此时,陈某却打起了“小九九”,考虑到交通事故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决定向医院谎报受伤原因为意外摔伤。
陈某出院后与李某到交警队调解,并达成了协议, 协议约定:由李某一次性赔偿陈某费用共计4万元。与此同时,陈某申请的医疗保险1.37万元也成功到账。
4个月后,陈某就这次交通事故伤情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四川某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陈某为十级伤残。陈某再次找李某协商赔偿未果,将李某诉至简阳法院。
简阳法院石桥法庭法官在审理该案件中,发现陈某提交的病历中显示受伤原因为意外摔伤并非交通事故,陈某向法官陈述了缘由。同时,在审理过程中,李某以病历载明的受伤原因为由认为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不认可医疗费。承办法官将陈某骗取医保的案件线索移送给了简阳市医保局。医保局核实情况后,责令陈某退还了医保报销的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