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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一家三口出车祸,婆婆独吞百万赔偿款,法院判了
来源:火车吧 时间:2021-08-17 17:29:32

  南都讯 一家三口出车祸,儿子丢掉了性命,儿媳和4岁的孙女同在车祸中受重伤。危难之际,家中60余岁的母亲霍某本应和丧夫的儿媳相互扶持,但霍某却独吞百万赔偿款,不留分文给受伤的儿媳、孙女,致使母女俩生活困难。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法院判决让婆婆返还赔偿款后,婆婆竟然卷款隐匿身份躲藏。最终,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中山一玩具厂附近将霍某抓获。珠海斗门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霍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儿子车祸丧生,婆婆独吞赔偿款

  李某与黄某结婚后,与婆婆霍某居住在珠海,不久夫妻二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莹莹,一家人相处和睦、其乐融融。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夺去了丈夫黄某的生命,李某也在事故中严重受伤。

  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与女儿莹莹、婆婆霍某三人共应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款120万余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的赔偿款58万余元全数由婆婆霍某收取,而李某与女儿莹莹没有实际收取任何赔偿款。

  此外,黄某生前购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60万元也全数由婆婆霍某收取。于是,李某与女儿莹莹诉至法院,请求婆婆霍某返还二人应获得的赔偿款。法院经审理判决霍某返还李某与莹莹赔偿款共计60万元。

  法院判决生效,婆婆卷款隐匿躲藏

  案件诉讼期间,霍某从银行提取了85万元,判决生效后,霍某竟然携带剩余款项离开住处,隐匿身份躲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女儿莹莹年幼,二人生活十分困难,于是李某向法院反映情况,要求追究霍某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霍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情节严重,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中山一玩具厂附近将霍某抓获。珠海斗门检察院以霍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

  珠海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霍某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霍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决霍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判决后霍某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婆婆:刑期满后会尽最大努力弥补

  丧子的婆婆和丧夫的儿媳本应相互扶持,共渡难关,却因赔偿款引发纠纷。而本应是一起婆媳间的民事纠纷,最终却演变成了刑事犯罪,令人嘘唏。

  婆婆霍某向审判长提交的悔过书这样写道:过去我和儿媳的关系还挺好的,儿子出事以后,我也一心想用这些赔偿款把重伤的儿媳照顾好,给孙女供书教学,可是后来她们把我告上法庭,我的心就慌了。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不懂法律,就想着拿着钱躲起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别人也找不到我。直到现在要被判刑,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犯了法。在这段躲藏的日子里,我内心也一直处于愧疚之中,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对于儿媳和孙女来说,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刑期满后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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