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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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牙买加探亲访友签证 北京_上海_广州
服 务 费:105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4-6个(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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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
2.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两张六个月以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
4.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5.往返机票订单。
6.单位介绍信或学生的学校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职务、任职期限、旅费出处、是否准假。 信函须有信头、负责人签署、盖章、联系地址及电话。(原件)
7.亲属关系公证或户口簿,邀请子女需提交出生证。 (原件)
8.如果儿童是在父母以外的监护人监护下,需提供委托监护公证书。(原件)
9.经公证的信函,说明父母一方同意子女随同第三方旅行。(原件)
10.牙买加亲属出具的邀请函,须注明是否担保申请人的住宿和往返费用。
11.财务状况证明,如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人在牙买加的住宿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或经确认的旅馆预订单。
13.邀请人所在的公司注册证明复印件
14.邀请人的护照及工作许可证,或身份证(如果是牙籍)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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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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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预约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