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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工商局

  • 中  文  名: 乐陵市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china-laoling.gov.cn
  • 地        址: 湖滨东路16号附近
  • 服务热线: 暂无
  •         

乐陵市工商局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承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职责;依法监督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依法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分送、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办理相关广告登记,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工作,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7个内设科室、2个直属机构、14个工商所为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另按上级要求设立监察室)

  7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信访、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工商系统统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工商系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财务装备科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装备保障、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的综合调研和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在本部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市级权力清单中本部门事前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办理,协调、督办确需本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科室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的有关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五)市场合同科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农资经营活动;负责商品展销、展览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六)商标广告管理科

  承担商标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商标法律宣传、培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推荐全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德州市知名商标;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负责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广告业务经营许可(登记);负责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品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登记。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承担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分送、处理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2个直属机构:

  (一)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为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登记核准;承担本市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工作,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

  (二)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挂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总队德州支队乐陵大队牌子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为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参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14个派出机构:

  城关工商所、城区工商所、市中工商所、郑店工商所、化楼工商所、朱集工商所、黄夹工商所、杨安镇工商所、西段工商所、铁营工商所、大孙工商所、丁坞工商所、花园工商所、运输市场管理所

  2个事业单位:

  乐陵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乐陵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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