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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工商局

  • 中  文  名: 东平县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dongping.gov.cn
  • 地        址: 泰安市东平县
  • 服务热线: 0538-282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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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工商局简介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依法组织管理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核、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3、依法对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6、依法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8、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9、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对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所实行垂直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12、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冯健(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杜平(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局、办公室、法制科、宣传科、信息中心工作,联系州城工商所、沙河站工商所、老湖工商所、新湖工商所工作。

  王艳辉(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公平交易局、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纪检监察室、商标广告科、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联系城区工商所、东平工商所、接山工商所、彭集工商所工作。

  赵鹏程(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协会工作,联系银山工商所、商老庄工商所、斑鸠店工商所、大羊工商所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东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局和15个工商所。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机要、保密、宣传、车辆管理、提案、会议组织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指导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办理县直部门与县工商局联合发文及征求意见件的会签;编发《东平县工商行政管理简报》,指导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县以上领导批办事项;负责对外工作接洽,做好电话记录,协调办理外来人员联系事宜;负责局长碰头会的组织、记录和局机关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实;承办领导临时交办事项,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调研工作:负责局领导讲话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全局性综合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起草有关《议决事项》;做好政府系统业务主管部门来文的分办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组织督促抓好落实,做好调研报告的汇总、整理并送领导和有关单位参阅,落实好每年的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调研成果评比工作;负责全系统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实。

  机要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组织、记录、《议决事项》整理及督办工作;签收、登记、传阅机要文件、电报和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来文;负责党组文件、传真电报登记编号及党组印章、局行政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分办、接待及协调处理;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对县委及各部门督查事项办理;负责局机关综合文书档案的管理,接收、保管会计档案,编写本局大事记,指导检查全省系统的综合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发文登记、编号、协调印刷、用印、发出工作,编写每年文件汇编。

  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策划和组织全局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系统的通讯员培训及通讯报道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协调与各新闻单位的关系。

  信息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制定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计划、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审定和推广工作;负责县局机关办公现代化的建设、应用项目开发工作;负责全县系统信息技术人员、应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处理工作。

  车辆管理:负责全局的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驾使员的管理,做到随叫随到,保证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

  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各所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有计划地对各所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统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无误,文字分析内容充实,文字简练,能反映市场的变化情况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随时掌握市场行情,撰写报告,搞好统计档案管理,统计资料保存完善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人事政工科

  负责全局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权限管理干部;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管理权限内工作人员的考察、考核、任免、培训、调动、交流、政治审查、工资福利、行政奖惩、干部档案管理、干部统计、办理退(离)休等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制定全系统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计划;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负责全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临时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方面的信访工作,落实干部人事政策;指导全系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3、财务装备科

  系统财务管理:负责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的汇总、编报和组织实施;办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上缴和经费的下拨;负责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基层所(包括县局科室)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系统内搞好会计核算作。

  票据管理:负责制定票据管理办法;负责系统票据管理,包括票据的发放以及结报、保管和报表等工作;负责系统票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负责审查、论证系统基本建设项目,提出年度建设计划,报局党组和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交通工具、通讯器材、技术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全局行政、事业经费预、决算的编报和收支管理;负责基本建设经费的筹集和支出管理;管理公费医疗经费;负责全局正常经费支出;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局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缴管理。

  系统审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负责对全系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负责对单位领导、财务科(所)长及主管会计的离任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一)编报收支预算:根据上级具体要求,由县局会计核算单位编制收支概算。

  (二)编报会计报表:将县工商局基层所编报的月、季、年度各类会计报表,审核、汇总后按要求报市工商局,并据此进行会计报表分析。

  4、法制科

  组织(拟)修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和实施与工商行政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制有关的调查研究;负责监督检查工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社会普法宣传培训;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赔偿工作,协助办案机构参与行政诉讼工作,并协调本系统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东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在通知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1?对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侵犯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而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5?申请履行保护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7?认为侵犯了其他财产权的;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本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规依据: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

  5、监察室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系统内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汇报工作;配合有关科室,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法律培训、廉政教育、增强政治、法制意识进行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案件审理,对违纪案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处理,保证办案质量,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受处分的人员经常进行回访教育,帮助其进步;按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6、市场合同管理科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鉴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活动;指导本局工商所的市场和合同监管工作。

  7、商标广告管理科

  负责全县注册商标和《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初审工作;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申报本县商标印制单位,监管商标印制行为;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和监督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依法申报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营业执照,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广告内容,进行户外广告登记,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工商所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8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指挥、调度全区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9、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能力。开展消费知识教育,组织有关单位宣传商品或者报务的知识和商品使用技能,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报务。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意向调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商品和报务的质量、价格、性能调查,客观公正地公布结果,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指导消费。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报务质量问题,可提请法定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出处理。对消费者投诉进行综合分析,并将投诉反映的商品和报务问题,及时通报有关经营单位或者部门。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报务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对涉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必要时可进行查询。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的个人,批评、揭露严重兵损害消费者违法经营者。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关消费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论研究和专题调查,组织和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

  10、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

  一、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会员进行形势教育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

  二、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对会员进行社会主义、受国主义教育。

  三、组织会员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积极真培养典型,表彰先进,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四、组织会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商品质量及报务质量。

  五、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其它单位个人之间的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七、引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八、积极开展资金、信息、法律报务活动,为会员的生产经营提供报务。

  九、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个体私营业者进行自我管理。

  十、兴办福利事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关心会员的生活。

  十一、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开展省际、国际间贸易洽谈活动和举办产品展销展示活动,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十二、建立健全党、团、工、妇等组织,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护妇女、工人的合法权益。

  11、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标准和技术方案的制定;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软件的推广应用与维护;负责泰安工商信息网网站东平区的开发、运行和维护;负责县工商局相关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的管理、维护;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项目,发布网上信息和为企业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服务。

工商局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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