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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工商局

  • 中  文  名: 奎文区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wfaic.gov.cn
  • 地        址: 新华路
  • 服务热线: 0536-8889994
  •         

奎文区工商局简介

  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奎文分局是奎文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工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开展企业年检;依法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鉴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进行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刷,承担商标印制单位和注册商标的验证工作;管理辖区内注册商标、为注册商标、特殊标记二号商标使用许可行为;监督和指导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主要机构

  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统计、宣传、信息、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人事政工科职责

  负责本局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开展本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本局的表彰工作;研究拟订本局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责

  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协调组织行政效能监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财务装备科职责

  研究拟定本局财务、装备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本局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各项经费、装备、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本局的国有资产;负责本局财务、基建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

  法制科职责

  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本系统起草的涉及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与有关部门会签文件)的初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指导工商所法制工作。

  市场合同管理科职责

  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对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鉴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等抵押登记工作;组织监管拍卖活动;查处市场及合同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工商所的市场监管和合同监管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科职责

  指导和帮助企业、工商业户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假冒商标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负责对经营广告业务单位资格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消保科职责

  负责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工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职责

  一、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二、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

  四、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五、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七、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

  八、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应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注册局职责

  依法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公平交易局职责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消费者协会职能和任务

  职能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任务

  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消费方面的方针和政策,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消费与生产的关系,个人消费与国家建设的关系。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和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消费领域中的问题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论,组织和参加有关消费方面学术研讨活动。搜集、研究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了解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意见、要求,及时提供给生产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接受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在质量、价格、卫生、安全、计量、包装、商标、广告等方面的投诉,及时作出处理。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宣传消费知识,指导群众消费。开展与国内外消费者组织的交往与合作,积极参加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个体私营业者协会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个、私协会员中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会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教育、引导会员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为会员提供生产经营、市场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组织会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开展各种生产服务活动,注意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了解并反映个体私营业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个体私营业者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树立两个文明建设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组织会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兴办福利事业。办理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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