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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工商局

  • 中  文  名: 宜宾市工商局
  • 官        网: http://gsj.yb.gov.cn
  •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西区崇文路
  • 服务热线: 0831-2167603
  • 分        享:
宜宾市工商局

宜宾市工商局简介

  宜宾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信息公开指南:http://gsj.yb.gov.cn,包括工商要闻、公示公告、区县动态、办事服务、法律法规等信息的公开。其中进入四川网络交易监管网,可查询到电子商标申请流程、电子商标查询等标识申请相关信息。

  宜宾市工商局网上办事服务中心:http://117.139.108.2:7010/i!index.action

  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协会、学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项工作;

  (十五)承办省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职责:

  负责文秘事务、督查督办、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内外接待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拟制审核全局性文电。负责全市系统效能建设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及局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定点扶贫工作。负责非纪检监察来信来访接待处理。承担全市系统综合性宣传调研及协调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登记、管理工作(资产帐抄送计划财务科)。负责市局机关办公物品的购买、登记、分发工作。负责市局会议安排及会务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大、中、小会议室使用管理。负责市局机关报刊、书籍、信件的收发工作。负责市局节假日及应急值班安排工作。

  二、信息中心职责:

  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规划实施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综合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综合业务应用系统软件的初步开发、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局网站安全监管、运行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局机关信息设备资产管理及登记工作。负责市局机关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信息设备及耗材的购买、报帐及设备报废处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会议室音像设备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工商局(分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和信息网络、综合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三、法制科职责:

  负责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负责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有关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公平交易科职责(挂经检支队牌子):

  依法查处本局登记企业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会同法制科承担案件的复议工作;会同计划财务科做好办案经费和缉私罚没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统办案装备工作;指导经济检查大队的办案工作。办理省局直接交办的案件。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12315指挥中心牌子):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管理,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商品抽查和后处理工作;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接受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指挥调度消费者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消委会工作。协助经检支队查处业务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办理省局直接交办的案件。

  六、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科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七、市场监督管理科职责: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交易规则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工作;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八、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职责:

  组织实施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核准规定范围内企业名称及企业注册登记,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局登记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查处违反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职责:

  组织实施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查处违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非法经营组织,负责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负责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经营机构的核准登记、颁发有关证照和年度检验及其日常监督工作。

  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职责:

  (一)商标监管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协助法制机构宣传商标法律法规;

  2、依法组织查处本辖区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指导本系统的商标办案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

  3、依法负责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

  4、依法组织实施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

  5、具体办理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具体办理著名商标的推荐和上报工作;

  6、指导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指导、扶持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7、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

  8、指导商标协会工作;

  9、完成上级局以及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告监管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协助法制机构宣传广告法律法规;

  2、依法查处虚假和违法广告;指导本系统的广告办案工作;

  3、依法组织对户外广告发布的登记及监督管理;

  4、依法组织对有关广告经营单位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

  5、依法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收集、监测、分析和管理;

  6、依法组织实施对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广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初审、上报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外资广告企业;

  8、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和实施广告战略;

  9、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经营资格检查;

  10、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11、完成上级局以及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职责:

  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调查掌握当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职责:

  组织管理本系统及本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县(区)工商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四好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评比表彰及争先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系统及市局机关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党员组织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科职责:

  负责全市系统及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离退休人员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离退休人员宣传、信息调研、统计等工作。

  十五、市局监察室职责:

  监督检查全市工商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对所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报告,经同意后有权进行初步核实;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廉政建设,做好行风评议、治乱减负、预防职务犯罪等项工作;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系统财务、经费、基建的审计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效能监察;加强系统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办理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计划财务科职责:

  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负责区县局领导离任审计、协会经费监督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检查本系统各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票据等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工作是:负责局机关公共设施设备(除机房)的使用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件、材料的复印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公用汽车使用管理工作。

  2、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

  3、承担机关交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4、负责市局机关办公楼的公共卫生管理及局机关卫生单位创建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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