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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上“醉驾”,法院这样判
来源:火车吧 时间:2022-09-13 08:25:26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慧青 记者 严君臣)酒后开车出车祸,没想到撞上的也是一辆 " 醉驾车 ",对面司机也同样浑身酒气。9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危险驾驶案。

  2022 年 5 月 14 日晚,季某在朋友家吃饭,期间饮酒。饭后,季某酒后驾车行经通州区金新街道文胜路与金国路路口西侧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无独有偶,事故发生前三小时,李某一人在工地宿舍吃饭喝酒,饭后便开车外出散心,不料与对面驶来的季某 " 撞个满怀 "。

  接群众报警后,执勤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两车相撞、车损严重、季某受伤,且两司机身上都散发着酒气。民警随即对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并将二人带至附近医院检查并依法进行血样提取。

  经鉴定,事发当晚季某、李某二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分别为 165.9mg/100ml 和 209.7mg/100ml,均已构成 "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两司机均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 5 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经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季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经鉴定,季某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季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最终以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 1500 元。此外,李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也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编辑 谢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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