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性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公告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孟性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孟性发,男,汉族,1971年06月出生生,49岁,身份证5224211971****6010,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联系电话:182****9699。
由于孟性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孟性发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当事人孟性发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力,有提出听证的权力,7日内无提出相关要求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