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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南阳市232名“酒晕子”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火车吧 时间:2020-11-25 09:13:54

#南阳身边事#【11月,南阳市232名“酒晕子”被追究刑事责任!】11月,全市共有7人被终身禁驾。其中,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身禁驾,2人因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身禁驾。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852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32起。232人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11月24日记者从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59次“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发布会上获知的消息。

典型案例一:10月20日11时11分许,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红绿灯路口左转车道,驾驶人满身酒气,正在车上睡觉,民警遂将其带至大队接受调查,经血液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372.2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二:10月22日22时48分许,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夜间巡逻时发现小型越野车旁有两人在争吵,经询问,其中一人为代驾司机,不仅将该车车主送错地方,且有酒驾嫌疑,民警现场对代驾司机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经血液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典型案例三:11月4日15时30分,西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在视频轮巡中发现,有一辆小轿车在路口原地转圈10余圈,并且驾驶员下车做倒地等动作,经查,驾驶人刘某因过量饮酒导致无法自控。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发布会还公布了今年以来全市高风险客、货运车辆存在闯红灯、超速、超载、遮挡号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肇事肇祸、发生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等违法情况的工程运输车及企业。

市公安交管支队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新局面。via:龙腾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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