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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者可领取救助基金
来源:火车吧 时间:2013-08-05 16:19:27

  对于在道路交通事故受害的人群,今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基金。这样同时可以为原本车祸中受害人家属未能得到很好赔偿时也能提供一份保障。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出现无力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况,可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截至11月13日,该市自今年1月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来,已经有60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受助,垫付金额达102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根据相关规定,在南宁市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经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并报同级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垫付。

  今年3月22日晚9时30分许,宾阳县新桥镇村民何某骑自行车,由宾阳新桥方向往三友村方向行驶。骑行过程中,何某被孔某无证驾驶电动两轮车从后面撞倒,造成何某重度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在何某住院初期,孔某支付了3万多元医疗费用,但后来因无力承担巨额治疗费用而逃逸,至今未抓捕归案。初步治疗后,何某无后续医疗费,只好出院回家,不幸于6月23日上午在家中死亡。由于何某的家庭极度贫困,无力支付丧葬费用,经过家属申请,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其家属垫付2.2万多元丧葬费。

  据统计,自今年1月启动以来,救助基金已帮助60个交通事故受害者垫付了62笔救助基金,其中抢救费共垫付87.3万元,丧葬费共垫付15.59万元,垫付总额达102.89万元。

  南宁出台这项救助基金立马得到了大众的效应,同时对于一些贫困家庭而言也是一种帮助和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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