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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交通部建议提高酒驾责罚和刑期
来源:火车吧 时间:2013-08-05 16:19:27

  台湾交通部建议提高酒驾责罚和刑期

  台湾交通部相关人员建议提高酒驾责罚和刑期,并据统计连续十年酒驾车祸居首。

  据台湾媒体报道,长年观察台湾社会酒驾乱象,台“交通部道安委员会”执行秘书谢潮仪指出,抵制酒驾应“对症下药”,建议台“立法院”修“法”提高酒驾罚责、刑期,并协助一犯再犯的酒驾族群强制勒戒。

  据报道,谢潮仪过去曾在“立法院公听会”上提出这项建议想法,他指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一般民众可能担心高额罚金而打消酒驾念头,屡罚不怕的有钱人担心坐牢,都能透过提高罚金、刑期等产生吓阻作用,但部分酒精成瘾的酒驾再犯族群,则无法克制自己一再酒后驾车。

  “内政部警政署”统计,去年全年酒驾案件中,每三人就有一人曾经酒驾,谢潮仪表示,岛内可参考日本作法,协助酒精成瘾的酒驾再犯驾驶勒戒。

  近十年来,酒驾一直是岛内死亡交通事故的首位,“警政署”统计,去年警方总计取缔11.3万件酒驾事件,去年全年共有439人因酒驾肇事身亡,占所有24小时内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二成一。

  “交通部”调查指出,每年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约二到三成遭遇酒后驾车失控,酒驾受害人中高达七成三以上为青壮年人,不仅是岛内最具生产力的年龄层,不少青壮年更是家庭支柱。

  据悉,目前台湾地区酒驾取缔的标准,为驾驶人呼气酒精浓度高于每公升0.25毫克违反“处罚条例”,每公升0.55毫克以上则违反“刑法”。日本取缔标准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5%,可处10万日圆(约新台币3.8万多元)或监禁两年,提供酒精或劝酒连带可罚5万日圆(约新台币1.9万多元)或监禁三个月。

  为了降低酒驾,台“内政部长”李鸿源建议修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酒驾呼气酒精浓度由每公升0.25毫克下修为0.15毫克,酒驾罚款由现行1.5万元到6万元新台币,提高为3万元到9万元,遏阻酒驾肇事悲剧一再重演。“交通部次长”陈建宇指出,“交通部”将邀集学者专家及相关单位检讨现行酒驾罚责,并倾向开放态度,考虑各方意见及岛内接受程度,一旦凝聚共识即可启动修“法”作业。

  “交通部”委托中央大学的研究也显示,血液酒精浓度在0.03%到0.05%间,多数驾驶人心境变换不定,速度及距离判断力差;浓度为0.05%到0.08%时,驾驶能力受损;浓度为0.08%到0.15%时,判断力已严重受到影响;浓度超过0.15%时,驾驶已进入恍惚状态。

  醉(罪)在酒中 毁(悔)在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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