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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车祸纠纷难处理
来源:火车吧 时间:2013-08-05 16:19:27

  近年来,因快递人员在送货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赔偿日益增多,引发的纠纷日渐突出。 这都是随着淘宝等网络购物的日益兴起,快递行业也随之蓬勃发展。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浮出水面。因为快递行业入门门槛,造成此行业良莠不齐,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

  开车超速惹的祸

  2011年7月,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方某在本市中山南路集庆路路口附近与市民顔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人在事故发生时均驾驶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颜某右腓胫骨平台骨折。交警部门在调查事故责任时,方某承认在事故发生时,为了抢绿灯尽快通过路口而强行超过时,其电动自行车后座上携带送货箱将徐某所骑车辆带倒并造成了徐某骨折的后果。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在调查中了解到,该起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的教育意义。网购快递人员的送货交通工具通常为电动自行车。虽然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争议一直存在,但其速度过快,安全性差等特点却是不容置疑的。快递人员的收入通常与其送货量成正比,这就要求其尽可能的多跑,多送货物,才能取得更多的收益。部分快递人员在派送货物时,只盲目速度,而把交通安全置于脑后,闯红灯、走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强行超车行为、所带货物超重、超宽等违章行为层出不穷。

  快递员撞完人人间蒸发

  2010年10月,某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在江宁路将行人韩先生撞伤。在事故责任划分后协商赔偿时,肇事人员李某突然人间蒸发。受害人只好尝试找到李某所供职的快递公司,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可谁知,快递公司却一口否认李某系其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也与履行职务行为无关。本起案件,如要起诉快递公司,韩先生就必须证明肇事人员李某在事故发生时正为快递公司从事职务行为。这样的举证要求,对于个人不说比较困难,韩先生也是心急如焚。案件起诉到秦淮法院后,承办法官通过查询交通部门处理事故时的现场照片,发现李某身穿该快递公司的工作服,并且其货箱上也有该公司的名称。在快递公司无法将上述情况进行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依照职务行为的规定,判决快递公司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类似的案件也频频发生,快递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工作的临时性、随意性。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一跑了之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快递人员与快递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受害人如想起诉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收集证据也存在一定困难。

  快递公司财产线索无法查实

  2011年春节前,某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本市大明路送货时,因边找电话边骑车,一时疏忽,将市民钱阿姨撞成了骨折。光医疗费用,钱阿姨就花去了数万元。在钱阿姨出院后进行了伤残鉴定。因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肇事人员和快递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肇事司机所在的快递公司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可钱阿姨虽然胜诉了,却仍然无法高兴起来,因为通过各种法律途径都无法查出快递公司的财产线索。

  我国现在法律只要求机动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而对于电动自行车是否必须投保,无强制性规定。另快递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要求低,最低注册资金只需数万元,一旦发生较大的事故,有一些快递公司的赔偿能力也比较有限。

  通过上述案例的发生,希望快递公司能够加强管理,同时也希望快递人员能够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送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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